关于开展新沂市教师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 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来源: 时间:2022-01-04 点击:1251

关于开展新沂市教师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

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

 

各中小学、局直各单位:

为了加强教师管理队伍建设,鼓励教师培训管理员扎实做好本职工作,推动教师培训工作稳步开展,新沂市教育局决定开展教师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和条件

(一)先进集体

1.评选范围:全市普通中小学、幼儿园、特殊教育学校、中等专业学校发展中心等。

2.评选条件

(1)充分认识师资培训工作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要地位,培训领导和管理机构健全,培训经费落实,设备设施等相关条件基本完善。

(2)改革培训模式,创新培训手段。近一年来在全市组织的信息2.0培训、开学第一课、师德师风培训、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、暑期全员培训、各级网络培训等大型活动中优质高效完成培训任务,成绩名列前茅,在全市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。

(3)校本培训研修模式有成效,有特色。

(4)单位专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学时达标率100%。

(二)先进个人

1.评选范围: 教师培训工作专兼职教师、学时管理人员

2.评选条件:

1)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从事培训工作2年及以上。

2)具有现代教育理念,能够掌握教师培训工作的最新信息和相关要求,能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培训要求和本地实际开展培训工作,有实效、有成果。

3)本年度在全市组织的的教师培训各项活动中成绩名列前茅,能对全市教师培训工作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。

4)个人组织能力、业务能力或教育科研能力较强。

二、评选名额

本次共评选教师培训工作先进单位10个,先进个人40名,各单位(镇、街道办以中心小学为单位)原则上推荐1人。

三、评选办法 

根据本年度申报个人所在单位教师培训工作完成情况、培训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评选。

四、近五年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,取消申报资格:

1.违反法律、法规,受过党纪、政纪处分者;

2.5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过处分的;

3.本单位线上、线下培训工作完成率较低或未完成人数较多;

4.凡在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,取消其评审推荐资格,并全市通报

五、报送材料要求

请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及评选对象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择优推荐,扫描二维码填写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汇总表,填写《新沂市教师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呈报表》、《新沂市教师培训工作先进个人呈报表》,个人近5年(2016-2020)年度考核表,并上报本单位教师培训办公经费使用情况(扫描二维码填报即可)、2021年度培训工作总结、2022年度教师培训工作计划(2000字以内),所有上报材料一式两份,每张均须加盖单位公章,于2022年1月8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教育局组织人事科108电子文档发送至至邮箱:jyjrsk207@126.com。

 

新沂市教育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1231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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