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加强微信扫码签到及严格培训纪律的通知

作者: 来源: 时间:2022-03-15 点击:1693

关于加强微信扫码签到及严格培训纪律的通知

 

各单位:

2018年9月以来,我市学时管理采用 “微信扫码签到+纸质签到”的方式,收到了良好的效果。为加强培训管理,严格培训纪律,进一步发挥培训功能,现对该项工作强调如下:

一、微信扫码签到的流程

1.各单位学时管理员,按照“微信公众号‘新沂教师’信息采集模板”(见附件),在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一个月月底之前(2022年的信息采集截止到2022年3月18中午12:00之前 ),将还没有关联“新沂教师”公众号的教师信息采集上来(主要是单位老教师、新入职教师和部分单位领导),上传到教师发展中心郝秀敏老师处,统一将该批教师导入数据库后台。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教师信息采集工作,致使教师本人无法扫码获得学时的,责任由各单位学时管理员负责。

2.数据导入后的教师,用登记信息的手机号,自行微信关注 “新沂教师”公众号,并根据提示进行信息关联。(只需要关联成功一次,之后将不再需要关联。关联成功后不能取消。)

3.每次培训活动,由培训组织者完成培训二维码的设置工作,并放置在培训现场或醒目位置,供参培教师扫码。

二、纸质签到要求

1.参培的教师扫码签到后,同时按要求进行纸质签到。纸质签到做为扫码签到的必备依据,存入档案。

2.纸质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名,禁止代签。凡发现代签的,第一次双方培训学时做零学时处理,第二次全市通报批评。发展中心相关科室将组织人员对培训现场做不定期督查。

3.每次活动结束后,培训组织者上交纸质签到表到相关处室,相关处室工作人员从微信后台导出扫码的数据,逐一进行核对(即微信扫码人员数量、信息必须和纸质签到一致)。如发现没有参加培训人员自己扫码签到,弄虚作假的,第一次按本次培训学时的二倍扣除当年的培训学时总数,第二次全市通报批评。每单位(乡村以镇、街道为单位)累计五人次出现弄虚作假的,取消该单位该年度相关评比资格,并全市通报。

三、学时导入

微信后台签到数据和纸质签到数据相一致后,相关工作人员将学时数据导入“江苏教师教育”的个人平台。

四、其他

根据徐教师[2021]19号文要求,今年开始,在职在岗教师,每学年每人培训不少于120学时,其中县级及以上培训不少于60学时,每学年每人校本培训不少于30学时。同时要求,每月第一周的周三下午为全市统一的教师全员研训时间。

 

 

新沂市教师发展中心

2022.3.14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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